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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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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进入玉溪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的身份工作,兢兢业业工作,曾一度被评为优秀员工。2015年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公司发展,我做了一段财务工作,经常加班,长时间坐着对着电脑,视力下降非常快,还因为腰椎间盘突出而住院治疗,由于身体原因实在不能再从事此类工作。
2021年我申请了更换工作岗位,公司直接就把我安排到了个代部工作,也就是在外自己跑业务。在2021至2023年底期间,公司以考核不达标为由,工资只发0.01元,0.10元,1.00元等,2024年初,公司更是以全年累计旷工11天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考勤是每天4次打卡,上午上下班各一次,下午上下班各一次,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算旷工,下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后不能打卡也算旷工。发我一分一元的工资,还需要我在外跑业务,还得准时回公司打卡。我想了很久才想明白,可能公司认为我不需要吃饭就可以办业务,也可以像超人一样直接飞回来打卡,还能像机器人一样,时间一到马上就能赶回来,我咋不知道我有这么牛逼啊!
我们公司经常说的自己是国企央企,是上市公司,要有社会责任感,要有担当。现在我明白了,是让我们这些底层员工有责任感有担当,领导只需要有权利和利益。因为公司领导不需要打卡,他们是人,我们是神。更因为我们公司每年净利润都有200多亿,人均工资27万余元(上市公司数据)。都怪我拖了公司的后腿,所以我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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