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警情请拨打110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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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全力预防减少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警大队北片区中队夜查天天有,正月初一晚上,继续组织警力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收获两名酒驾驾驶员。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老生常谈,年年说、天天说,可还是有那么一些不自觉的“老司机”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法律明文规定,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古楼警长再次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请遵守交规,拒绝酒驾!
然而,管理工作中,交警还发现有的驾驶员胆大妄为,尽然出现“二次酒驾”,古楼警长下面为您普法,“二次酒驾”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附红塔交警大队北片区中队今晚开展夜查的工作照(图片已做PS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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