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5〕92号)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玉溪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且未到期的,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且未到期的,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
三、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
四、2025年5月8日起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