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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从事手机销售工作的赵女士收到一条陌生人添加好友申请,对方称欲购买手机。双方敲定型号与价格后,对方提出通过支付宝转账付款。在赵女士提供支付宝收款码后,对方却以种种借口称无法支付,提出要通过视频通话来进行付款。
受害人 赵女士:他跟我说公司二维码付不成钱,要用我们自己的支付宝,我们通过视频把收款二维码展示给他了,我就看到支付宝被刷了两笔金额。 在赵女士展示收款码的短短几秒时间内,就被刷走了1400多元,待赵女士反应过来,对方早已将她拉黑,随后赵女士选择了报警。
案侦工作中,民警梳理分析,发现这是一起利用受害者缺少对“收付款码”等支付信息的保护意识,进行“盗刷”的案件。犯罪分子通过支付宝“付款码”和“收款码”切换的时间间隙,将受害人的“付款码”截取或者拍下来。同时因为受害人打开了支付宝“免密支付”功能,犯罪嫌疑人利用“免密支付”将受害人的钱盗刷。
民警介绍,不少支付平台的收付款码都存在这样的设置问题,使用者在支付程序中打开收款页面之前往往要先经过付款页面,不少用户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功能,不用输入密码就可以直接支付钱款,这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受害人多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与伪装成顾客的嫌疑人交易时,有想要完成订单、为顾客提供便利的心理;微信视频营造了“面对面”交易的假象,同时在视频中提出要求,让受害人短时间内作出反应,受害人来不及周全考虑;支付宝打开收款码时,首先弹出的是付款码,且未设置隐私保护,二者切换存在时间间隙,加之受害人支付宝设置了免密支付。
广大人民群众应提高安全意识,要注意保护支付信息,不可随意展示他人,可设置“付款码”隐私保护,关闭免密支付,以避免潜在的风险。商家要提升法律意识,在遇到持有来源不明的付款码的可疑人员时,不可轻易扫码。一旦发生财产损失,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打开支付宝,点击“我的”—右上角“设置”—“支付设置”—“免密支付”,进入后可以关闭。打开支付宝,点击“收付款”—右上角“···”号—“付款码隐私保护”,进入后就能开启这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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