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种介绍: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和群体从营养和心理两方面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培养和造就健康管理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推出健康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课程。 主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采集和管理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信息;评估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和疾病危险性;进行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咨询与指导;制定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促进计划;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维护;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教育和推广;进行健康管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行健康管理技术应用的成效评估。 1.各类非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如健康管理(咨询)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健康管理人员。 2.各级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包括医院的医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体检中心人员。 3.其他相关行业的人员,如制药公司、保健品公司相关人员、大中小学校校医。 4.有意向从事或正在从事健康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对健康管理相关知识有兴趣的人员。 5.高等院校的学生,包括医学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申报条件规定: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5年;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技/中专及以上高职、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届毕业生);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10年;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技工班毕业证(含在读届毕业生);
(5)取得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职、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职、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届毕业生)。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4)取得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技师学院的毕业生,累计工作满2年;
(5)取得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四、报名时间、地点与联系方式:
1.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地点:玉湖路22号鸿福商务楼6楼
3.联系方式:玉职培-小杜 1310877124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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