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高古楼

  论坛   法律服务   装修公司擅自增加装修项目?业主可以说“不”!
返回列表
查看: 13643|回复: 0

[民事纠纷] 装修公司擅自增加装修项目?业主可以说“不”!

[复制链接]

5

主题

6

帖子

253

积分

UID
557439
最后登录
2024-4-22
发表于 2024-4-10 12: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装修市场中,部分装修公司为促成签单,以低预算金额与业主签订合同,但在实际施工中却擅自增加工序和材料,使业主承担大额“增项款”。当业主拒绝不合理增项时,装修公司又采取停工手段,迫使业主同意该类“增项”,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业主作为普通消费者,基于对装修公司专业性的认可及对装修公司出具的设计图和报价的信赖才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因此,装修公司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循合同约定,若因擅自停工行为致使合同解除,装修公司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
    业主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应仔细审查,增加项目需书面确认。为保障自身利益,业主需注意:
    1.合同约定应清晰。合同应注明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标准及数量,业主应检查有无工序遗漏,并约定好增项工程价款增减幅度。
    2.增项操作需规范。若业主有增项的需求,应与装修公司书面沟通确认,并要求装修公司出具增项书面预算书,待对该预算书无异议后再通知装修公司进行增项部分施工。
    3.拒绝增项当明确。业主若对装修公司擅自增加的施工工序或内容不认可,应当通过微信、邮箱等方式向装修公司明确表达拒绝。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业主与装修公司均应防止损失扩大。
      对于业主而言,虽然双方并未对解除合同事项达成合意,但是当明知装修公司不再继续施工时,业主不能放任房屋空置、损失扩大,应及时清理并收回房屋。若尚未进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结算,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前往施工现场进行磋商;倘若装修公司不配合前往,业主也应自行保留好现场施工情况的相关证据。(你之后再来主张房屋空置损失)
     对于装修公司而言,当业主明确表示不同意增项内容且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向时,装修公司应积极与业主沟通合同解除事项,并及时清理遗留在装修房屋内的施工 材料,尽可能减少因材料搁置、房屋空置造成的损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570 | ?????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