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2020年6月份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保单,重疾保障保额30万元。2021年5月份,周先生的一个“朋友”劝说其身体健康,得重大疾病的概率很低,王某某的保单,他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全额退保。
王某某认为自己还年轻,身体一直都很健康,认为保险对自己没什么用,便听从“朋友”的教唆进行“投诉维权”退保。保险公司多次按退保政策与其沟通无效后,考虑到王某某的实际经济情况,本着有利于客户的原则,给予王某某的保单进行退保处理。
退保后仅仅不到两周的时间,王某某感觉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检查发现肠道多发肿瘤需要住院,手术后确诊是恶性肿瘤,面对后续高额的化疗费用,才享受到“退保福利”没多久的王某某彻底冷静下来了,为自己不久前执意退保懊悔不已,而当王某某再次联系所谓的“朋友”,对方在收取了高额手续费后,已经不回微信、不接电话,彻底如人间蒸发般消失在王某某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