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江川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各类交通违法乱象,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全区行政范围内(重点是中心城区)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整治区域
全区行政范围内(重点是中心城区) 三、整治重点
(一)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随意横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
(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越线等待,斑马线前不主动礼让行人等行为;
(三)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停车、随意掉头、路口越线停车、乱鸣喇叭、驾车接打手机、斑马线前不主动礼让行人等行为;
(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
(六)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盲道等位置停放行为;
(七)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不在划定停放区域内停放行为;
(八)核载750千克及以上货车;无牌无证工程车辆;拖拉机、农用车、畜力车在主城区通行的行为;
(九)酒驾醉驾、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货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员、超速及货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遵守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上述不文明违法交通行为进行处罚,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拖移。
五、对阻挠公安机关及相关行政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请符合登记上牌要求,还未上牌的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到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或江川区江星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办理登记上牌。
特此通告 !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