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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关于开展森林草原可燃物计划烧除的通告
为减少林下可燃物载量,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等政策法规,经县政府同意,按照“提前设计、规范流程、突出重点、错峰烧除”原则,在县域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计划烧除作业。
一、计划烧除时间
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5日。
二、计划烧除区域
全县7个乡镇(街道)经批准的计划烧除规划范围内。
三、计划烧除对象
林下、林缘等区域的地表可燃物。
四、计划烧除要求
实施烧除前各地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媒体)在辖区内公告。点烧时,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好护烧队伍,做好预防和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防止跑火,确保安全。严禁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开展计划烧除。
五、计划烧除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烧除的原则。计划烧除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实施单位在点火作业前要组织力量,进行清山清林,将烧除区的人员及各种牲畜转移到安全地方,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实施计划烧除。每个单元烧除完毕,要彻底清理余火,做到火灭人离,防止发生复燃和安全事故。各级实施者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不按规程及要求实施,所造成后果由用火单位和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六、计划烧除提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以计划烧除为名擅自野外用火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计划烧除区域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牲畜进入,请广大群众科学对待,在计划烧除期间不信谣不传谣。感谢您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通海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18日
来源:名城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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