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10月16日,云南省玉溪市发布《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 规定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当地政府在出让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或者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应当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建设用地。 文件要求,限价商品住房多层建筑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限价房5年内不得交易,此后交易按申购价10%向政府交纳收益款! 同时,玉溪市将对限价商品住房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在综合考虑开发建设成本、税费和合理利润的基础上,按照不高于同地段或者同区域、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价格80%的原则确定,由县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基准价格,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