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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电关注] 玉溪红塔供电局关于玉溪市红塔区用户长期占用电网资源进行拆除搭接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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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7 09: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关于拆除红塔区长期停用的7个用户电源搭接点的公告


红塔区存在部分长期未用电客户,未按要求拆除电源搭接点,设备长期无人运维,存在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风险。根据以下供电营业规则及电力法相关规定,红塔供电局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拆除“玉溪中建城东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富友置业有限公司”等7家用电客户的电源搭接点(详情见附件),客户后期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即可。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六条 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企业应连续向用户供应电力。但是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者,须经批准方可中止供电。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 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中止供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五条 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情况已报备玉溪市红塔区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公示期(30个自然日)内需要恢复用电的客户,请在公示期结束之前联系所在片区供电所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玉溪红塔供电局各供电所联系电话:

城区供电所:  王13529762778

春和供电所:  倪13887789289

研和供电所:  陈13908890920

大营街供电所:余13577748829

北城供电所:  李13887737664

洛河供电所:  高13577792677


玉溪红塔供电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红塔供电局长期占用电网资源用户明细.xlsx (9.81 KB, 下载次数: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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