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生禁驾名单曝光
2023年9月份终生禁驾人员:2人。
本次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分别仅27岁、34岁。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醉驾一直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践行于行动中!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华宁县:驾车起步未观察 致1人殒命
2023年6月5日15时30分许,顾某某驾驶云F轻型自卸货车由华宁县宁州街道东风路教师小区门口施工围挡开口处起步右转过程中,未仔细观察判断,导致转弯时车辆右后部与其行驶方向右侧张某某驾驶的电动道路型轮椅车左侧相撞,造成张某某现场死亡,两车部分损坏。
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顾某某驾驶机动车对周围交通情况观察判断不足、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违法过错行为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张某某无引发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过错行为,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安全提示:
货车有盲区,起步需谨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车辆起步前,驾驶人应对车辆周围交通情况、周围环境及路况进行观察,确认安全再起步。
红塔区:男子无证醉驾肇事逃逸致1人死亡
2023年6月18日,邓某某在醉酒状态下(91.53mg/100ml)驾驶云F号小轿车拉载2个朋友,沿彩虹路由西向东驶向彩虹路淘宝街路段。当晚凌晨2时02分许,陈某某骑自行车行驶至彩虹路淘宝街路段时,将自行车停放在行车道上,步行去捡拾人行道上的塑料瓶,当返回至自行车旁时,被邓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撞翻在地,造成陈某某现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邓某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经查,6月17日晚23时许,邓某某在烧烤摊上与2个朋友偶遇,并一起喝酒至第二天凌晨,后驾车载2个朋友离开,行经彩虹路淘宝街与陈某某相撞,造成陈某某现场死亡。
经现场勘查、调取监控等,快速锁定肇事车辆,仅1小时后,便将邓某某抓获,邓某某对其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的行为供认不讳。
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经调查认定,邓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发生交通后逃离现场,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某无责任。
安全提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驾驶证,且不要心存侥幸而酒后驾车,当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迅速报警,及时抢救伤员,切不可肇事逃逸。
三、高危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上月,全省共查处玉溪籍“两客一危一网”运输车辆交通违法968起,34家企业“上榜”。与上月相比,交通违法起数有所下降。其中,全市交通违法被查处量较多的企业是:玉溪华泰运输有限公司(568起)、玉溪玉交客运有限公司(215起)、玉溪云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含分公司)(28起)。请各企业继续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四类重点车辆上的乘客共有825人次违反了“机动车乘坐人员未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请驾驶人要主动履行提醒告知、检查义务,提醒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现将“两客一危一网”运输企业车辆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如下:
四、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警示
1.昆磨高速玉溪段
昆磨高速(G8511)玉溪辖区上行线K129+750米至K127+850米,该路段系小甸中隧道,出隧道口300米后是小甸中服务区,节假日车流量较大,行经该路段时,驾驶人应当进入隧道前提前规划行车车道,开启大灯、减速、保持车距,隧道内禁止变道。
2.澄江辖区
澄川高速禄充隧道江川往澄江方向,因隧道较长,驾驶人易出现视疲劳、麻痹大意,节假日期间车流量较大,行经该路段时驾驶人要集中注意力,避免方向跑偏,猛打方向,防止车辆失控,此外,隧道内禁止变道。
3.新平辖区
国道323线K2297+900M至K2299+100M,原新三公路螺旋桥往河口方向,夜间能见度低,道路中间无隔离栏,行经该路段要提前减速慢行,控制车速,以防止车辆发生侧滑失控。
五、突出违法车辆曝光
截至2023年9月25日,全市重型货车交通违法10条及以上未处理车辆,共52辆:
来源:玉溪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