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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正式颁布实施,对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以法律还城市以宁静。
其中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 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本想新法出来了,噪音扰民的现象会有所减少,然后观察一下生活,好像没多大变化。晚上仍旧能停到机车的咆哮声,楼底下的酒吧依然在k歌,广场舞的音响照旧劲爆,鼓楼上到处充斥着噪音扰民的投诉。本
就像本人所在的二小区,白天鲁玉施工,早上6点半就开始,幸好老板比较自觉,下午5点半以后停工,就是盖的太慢快一年了,希望赶紧盖好。
不自觉的是另一家商务楼,花间里的对面,新开了三个酒吧,安装外置音箱,十点前唱也就算了,非要十点后唱。那些酒客喝多了放飞自我,鬼哭狼嚎,甚至有人在路上飚机车。
举报也举报了,但没多少用。 也许,这就是生活。当然,新法毕竟刚刚生效,严格实施还有过程,也很理解政府职能部门难处,治理好一座城市绝非儿戏,需要考虑方方面面。
所以,只能忍耐和等待了。
作为一名老百姓,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办事,毕竟我们是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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