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指出,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同时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
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
到2025年,实现每个州(市)至少有1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推动州(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办职业高中,或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到2025年,实现每个州(市)至少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