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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喜报!我市一人获“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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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7
发表于 2022-3-26 16: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近日,云南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授予10名同志“云南省政法英模”称号,授予100名同志“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龚筱婕荣获“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龚筱婕自2008年从事基层司法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积极履行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的职责与使命。龚筱婕现任红塔区李棋司法所所长,负责辖区范围内9个社区4万余人的司法行政工作。为最大限度把复杂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她搭建起了街道―社区―小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党政牵头、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三级网格体系。近三年来,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275件,调解成功1256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8.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为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十余年里,龚筱婕借“三下乡”“六进社区”、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契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累计向街道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80余条,提供法律依据340余次,为社区草拟、审视各类合同上百份,为促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因工作成绩突出,龚筱婕于2018年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9年荣获个人三等功,2021年荣获云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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