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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经营者发出诚信经营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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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30
发表于 2022-3-19 16: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打造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的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向全市经营者发出倡议,诚信经营,从我做起。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倡议,要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要严把商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退市制度等,保证商品质量,不销售不合格商品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规范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公开服务收费标准,坚决抵制价格欺诈;使用法定计量器具,确保精准量足,收费合理;不做虚假广告,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欺骗顾客。

      同时,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商品;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售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取信于消费者,确保消费安全。

(来源: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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