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银行卡取款11000元却被刑事拘留?!日前,当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南宁派出所民警将谢某抓获时,他后悔道:“一念之差,盗取了朋友存放在自己银行卡内的钱,不仅让自己失去了朋友,还被关进了看守所,悔啊!” 
33岁的曲靖男子谢某和54岁的周先生是忘年之交,对于从外省来到曲靖打工的周先生来说,他很珍惜谢某这位聊得来的朋友,也很信任他,经常邀约他来自己的出租屋玩耍。 一次闲聊中,周先生告诉谢某,自己想申请一个微信号码,这样付款方便点。可自己年纪大了,加之文化水平低弄不来,就想请谢某帮帮忙。 “小事一件,包在我身上!”谢某拍着胸脯答应了。由于申请微信需要身份验证,为怕麻烦谢某直接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了微信,并将自己银行卡绑定在这个微信号上,交给周先生使用。 周先生一开始挺开心的,零零散散攒了16000余元,先存入了微信钱包,后又提现到绑定的银行卡内,眼看就快有2万元了。可今年2月14日晚,周先生打开手机查看,发现存款不见了一大半…… 察觉存款不见后,周先生立即电话询问了谢某,但谢某一直不承认,并刻意躲着周先生。无奈之下,周先生选择了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收集证据,快速锁定了嫌疑人谢某,并于3月9日将四处躲藏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 审讯中,据谢某供述,最近缺钱,就动起了歪心思,偷偷将帮周先生办理的银行卡又拿到手中,去银行查询发现卡内有钱,就通过提现和刷卡消费,共计用了11000元。 目前,谢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开屏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