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一、加强规划引领,为城市停车设施提供空间保障
一是目前全省正在稳步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加快研究制定《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三是完善配套技术标准。加快制定《云南省生态化停车场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确保停车场在满足停车需求的基础上,在提高绿化率、提高滞尘量、减少噪声、净化空气、改善气候环境、增加需水量等方面为城市和乡村带来较大的生态效益。
二、加强停车用地政策支持,为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一是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
二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潜力,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能综合体。
三是加大停车设施建设中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的政策支持力度,对节地效果明显、有推广价值的节地模式和节地技术,在划拨和出让土地时,可将节地模式、节地技术作为供地条件,写入供地方案,合理评估出让底价,在供地计划、供地方式、供地价格、开发利用等方面体现政策支持,逐步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
三、加强不动产权登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利
具备独立产权的停车设施,其权利人可依法向停车设施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