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警情请拨打110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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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高古楼网站一网友通过本站站内信向古楼警长反映:看见大家都在举报,我也来一个,2月4日晚19:48:21,红塔大道与凤凰路交叉口,一驾驶人驾车从右转道实线越过直行道,左转,太牛了。有行车记录,但车牌不是很清楚。(视频附后)
获上述信息后,古楼警长于当日将信息转属地交警部门。
2月9日晚,交警直属大队向古楼警长反馈:红塔大道与凤凰路口违法按照举报视频证据,违法车辆实施了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已经给予驾驶人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警长提示:
道路指路标志及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传递的信息是有限的,驾驶人在出行前,特别是前往陌生的地方,需要预先对自己的出行线路作一个规划,通过地图导航大致了解一下从出发地到目的地所要途经的道路、途中需要经过的几个重要转向节点,做到心中大致有数,那么在行驶途中,观察指路标志上的地名信息,确认当前行驶的道路与预先规划的路径一致,最后顺利抵达出行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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