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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7日,古楼警长分别接到同一位网友通过玉溪高古楼网站站内信发来的两条举报违法停车信息,地点皆为红塔区北苑南路五中附近,两条站内信举报内容如下:
1、警长,举报违法停车:车牌:云F128**,时间1月27日14:36,地点:北苑南路五中路口,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配图(略)
2、警长,继续举报违法停车:车牌:云F989**,时间1月27日中午12:48,地点:五中门口,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配图(略)
1月28日20时40分,属地交警部门向古楼警长反馈,两起违停交通违法行为均已做出处罚,分别给予警告和警示告知。附工作照和处罚决定书、警示告知书照片:
在道路上乱停乱放的现象 一直是城市的顽疾 乱停乱放不仅有损城市美观 更重要的是容易造成 道路交通拥堵 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请广大车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放车辆,最大限度减少车辆违停对交通的影响,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玉溪交警提醒: 文明交通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将车 停放到规划的停车位内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信息延伸:
2021年3月23日,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从3月24日起推出“优驾容错”新措施,针对10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大力倡导驾驶人养成良好驾驶习惯,积极营造安全和谐、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
“优驾容错”是玉溪交警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推出的一项全新举措,这种智慧化、人性化的交通管理方式,以“有限度地容错”,让守法车主在无心之失的情况下,获得改错机会。该措施将从3月24日起开始实施,主要针对在玉溪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如果首次出现以下10项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教育,不进行罚款记分。
哪10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
1、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2、遇红灯时,机动车在停止线前越线停车的;
3、机动车在不影响非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的;
4、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临时停车等候的;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的;
6、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
7、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提醒改正的;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9、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0、外地驾驶人因道路不熟悉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经提醒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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