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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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2 22: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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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机动车查验工作是一项关乎道路行车安全的大事,守住安全“底线”一直是我们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目标。
查验过程中,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查验员均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和《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试行)》的标准、要求查验机动车。查验不合格的,查验员向机动车所有人一次性书面告知不合格原因,并办理退办业务。同时,还要将查验不合格的原因及相关证明图片录入查验监管系统,作为查验证据固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如果你的车辆在查验过程中,存在外廓尺寸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不一致,要求你进行整改,属于正常的业务流程。
针对你反映的查验员服务态度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核实,若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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