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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鲸鱼阿布 于 2021-11-27 20:39 编辑
我是外地人,在玉溪工作十年了。因为工作较忙,本人也很宅,其实对玉溪也没影像。今天第一次发帖,也是分享一下个人经历。今天下午4点左右,我和妻子抱着孩子在爱茵堡洗完澡出来,准备上停在马井百姓超市对面的车离开。这时候一辆白色SUV从后方开过来,紧贴这我背开过去,后视镜撞在我腰上。本人年青力壮,没有受到太大伤害,但当时抱着两个多月的小娃娃,害怕宝宝受到伤害。等肇事司机下车后,一起赶去儿童医院对宝宝进行检查,所幸无恙(肇事司机态度挺好,没啥问题)。这是人寿保险业务员(自称)赶到,我们商量着怎么处理,我提出和我去医院检查一下,另外赔偿我的外套(被车贴着划过,出现褶皱和污痕)。人寿保险的业务员从赶到后口气一直很不好,听到我的要求,一口拒绝衣服赔偿。我打电话报警后,二十多分钟两民交警和三名辅警(根据年龄和行为猜测有三人是辅警,全程未说话)赶到儿童医院门口。然后一起到事故现场进行责任认定,对方全责。下面我想询问古楼交警:
1,年纪较大的交警到现场后不是第一时间听我说明情况,先和人寿保险业务员打招呼。年纪较轻的走的时候,又当着我的面和肇事司机打声招呼。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适。两次询问调解事宜,都明确告诉和他们无关。
2,我被撞后,哪怕都没有什么事,但双11新买的衣服(不到400元)被划几道痕迹,找谁赔偿。保险业务员口气很豪横(肇事司机听保险业务员的话,不吭声),交警不管,打电话给122告诉我去法院起诉。我突然发现,原来我被撞是我活该,我需要自己花钱花时间去法院起诉。
不需要什么明确的结果,就是发泄下心中的郁气,希望古楼交警给我答复,毕竟你们是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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