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晚,一微信名为“倚XXX”的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2条交警正在执法的视频,并配有侮辱交警的言论,在其发出朋友圈不久后便被群众匿名举报。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接报后,依法将邵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微信朋友圈发表侮辱交警言论的网友“倚XXX”真名为邵某某,邵某某于4日晚散步至南门街一家店铺门口时,看见几名交警正在依法处置乱停乱放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邵某某心生不满,就拿起手机拍摄短视频并配上侮辱交警的文字发到朋友圈。
民警告知邵某某辱骂交警的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邵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会删除之前辱骂交警的信息,并表示将在其朋友圈向交警道歉。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员邵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