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天,春运就开始了,大家放假早的可能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载着满后备箱的年货回家了。 不过,要提醒大家一下,云南有些高速发生了一些变化,大家回家如果途经这些路段,记得多留点心。近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在辖区(立交区出口服务区入口)路段,新增6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采集取证设备。
现在正在对抓拍设备的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也就是说,不出什么意外的话,这批新增的抓拍设备将会在1月30日开始启用。昆玉大队辖区: 昆磨高速K36+400M(玉溪方向富有立交出口) 昆楚大队辖区: K2261+550米(楚雄方向长坡立交出口) 昆石大队辖区: 汕昆高速K1819+900M(石林方向阳宗服务区入口) 昆武大队辖区: 京昆高速K2651+530M(武定方向武定立交出口) 盘晋大队辖区: 昆明绕城高速K199+140M(九龙方向乌龟山立交出口) 昆磨高速大家都知道,简直是事故高发地,有了电子监控希望能对一些违规驾驶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减少一些事故的发生。这里拉风哥想多一句嘴,春运向来就是交通事故频发期,因此死亡的人数也比平时高,理解大家辛苦一年,归心似箭,但还是希望大家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凡事都讲究一个秩序,开车也有开车的秩序,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按车道行驶。什么车走什么道,这样行车秩序才不会被打乱,也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所以为了维护高速公路的秩序,自2021年1月28日起,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将严管违反道路禁令标志驶入小客车车道的载货汽车。昆曲高速公路曲靖收费站至马龙立交路段顺行方向左起第一、第二车道为小客车专用车道,载货汽车不得驶入,大中型客车可以临时借用第二车道进行超车;第三、第四车道为客货车通行车道。
对于不遵守规定的人,自然也有处罚等着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九)项之规定:
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人,处警告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下同)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同时,还对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各具体场所的疫情防控提出了很多细化要求。那些要求拉风哥就不赘述了。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保证我们在回家途中的安全问题,让我们能平安健康的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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