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某些怀有侥幸心理的司机依旧我行我素,甚至大摇大摆将车开到交警中队去了。近日,元江一男子竟然酒后驾车到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结果满身酒气的他,被民警逮个正着。
1月4日10时许,李某驾驶车辆来到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刚下车,碰巧遇到刚执勤回来的民警,李某便向民警询问事故处理办公室在哪。谈话中,民警发现李某身上有一股酒味儿,语言表达也不是很流利。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民警怀疑其有可能涉嫌酒驾,随即对李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当天凌晨5时许,李某因操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因涉及到赔偿事宜,需到交警大队开具事故证明。途中,李某在吃早点时喝了点酒。10时许,李某以为酒劲过了,便驾驶车辆来交警大队处理事故,没想到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来源:玉溪元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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