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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全民健身日”无人机临时禁飞通告
由玉溪市教育体育局主办的2019年“全民健身日”登山健步走活动定于8月13日(星期二)上午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为维护活动现场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和“全民健身日”登山健步走活动安保工作要求,自2019年8月13日8时起至12时止,在以赛道(玉溪市科技广场→创新路→抚仙路→秀山路→胜利水库→红塔网球中心→关索庙→关索庙路)为中心,辐射的500米空域内划定临时空中管制区域。管控期间管控区域内禁止进行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升气球等可能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如有飞行需要,应当向南部战区空军95429部队航管处申报批准,并向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书面报备。
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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