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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7 09: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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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方式:
1.继承,写清遗嘱继承给儿子。优点:转给儿子过程中完全没有费用;遇到拆迁也不用出个人所得税。缺点:后期儿子转卖,将需要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20%,好像);继承需要遗嘱订立人逝世才起效哈。
2.买卖,老子卖给儿子。优点:就正常商业行为,立即就可以过户,按照市场规定缴纳契税(很多楼友说1元钱买卖,这个没用,不动产登记中心那里有整个城区所有持证房屋的评估价,人家按照合同价或者评估价就高计算,不会给你那么大漏洞钻的),后期儿子再卖也是一样。缺点:交易过程需要缴纳相应税费。
3.赠予。优缺点和交易差不多,但缺点里面多了一项,个人所得税(20%,好像)。
其实总的来说,如果想转给儿子,又避免儿子再卖也没有什么麻烦,一般还走交易。20%个人所得税可不是小数目,继承只是把他放在继承人再交易环节,赠予把他放在赠予环节。如果就是只想给儿子,其他不考虑,那就继承哈。继承是可以完全指定的,儿媳可分不走,交易那就是婚后财产了,难以保证不分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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